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形成良好营商环境
深圳前海法院推行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
2020-05-10 14:3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贯彻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2020年4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与前海管理局共建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自贸区社会诚信体系,形成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
按照该机制,前海管理局将建立诚信企业清单共享机制,从失信违规、经营情况、荣誉成果、关联风险、舆情信息等五个维度,通过对17个二级指标共117个评分子项的分析,运用机器学习模型将自贸片区16万多家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等级评定A、B、C、D四个信用等级。A类企业等级最高,该类企业具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承诺、经营状态稳定等特点。同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前海法院及时共享诚信企业清单。
同时,前海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保障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诚信建设的指引(试行)》,完善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对于被前海管理局认定为信用A类且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将采取更灵活、温和的执行措施,包括坚持比例原则,灵活查封财产;慎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适当设置宽限期,暂缓失信信息公开;为诚信企业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等。
建立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是贯彻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项有力措施,有利于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形成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同时,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对诚信企业采取一定的柔性执法措施,有助于诚信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进一步优化前海自贸区营商环境,推动自贸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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