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深改组《关于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结合上级要求和上海实际,从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打造新型办案模式、健全团队管理方式、构建新型党建机制入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打造出符合司法实践需求和自身特色的新型审判团队。
一、精准测算、科学布局,构建新型审判团队
上海二中院在落实机构改革的同时,把审判团队建设一并纳入,对人员结构、办案情况等因素评估测算,拿出了业务部门整合和审判团队组建的整体方案。一是打造精干高效的审判业务部门。坚持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相结合,通过合并、增挂牌子、职能划转等,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分工过细的内设机构,让全院内设机构总数由19个精简至13个。新机构的庭长由一定等级的法官担任,副庭长经考核兼任审判团队负责人,确保业务部门负责人工作重心回归办案主业。二是组建扁平化专业化的审判团队。由内向外打破原有机构格局,努力在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化、扁平化、专业化管理。经过对近年来收案情况进行分析,运用案件权重系数对办案工作量进行测算,综合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审理方式等,在全院组建了30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其中,速裁团队4个,专业团队23个,执行团队3个。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竞岗选任团队负责人。审判团负责人岗位实施竞争选任,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公正选拔、公示结果的方式,对除副庭长兼任之外的17个审判团队负责人竞争选任。
二、明确分工、精细管理,顺畅审判权力运行
打造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高效审判团队,前提就是明晰审判权运行,团队之间要职责清晰,分工合理,还要科学界定职权职责之间边界范畴,这样的审判团队组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能。上海二中院在梳理内设机构改革前,就着手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深入构建分工清晰、权责明确、衔接顺畅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合理确定团队人员构成。通过选任资深法官、优秀青年法官为中心组建审判团队,并且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冠名审判团队名称。每个审判团队配置5名左右的员额法官,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主要业务部门审判团队每名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其他每个审判团队配备1名法官助理。综合考虑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办案能力、知识结构、年龄层次、履职资历等因素,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团队成员构成。二是集约化管理审判辅助事务。组建诉讼辅助事务中心、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等专门审判辅助机构,将案件归档、庭审记录等事务性工作从业务庭剥离出来,由院层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委托第三方管理等方式集中保障,业务庭原则上不再保留书记员。审判团队也不再配置固定书记员,法官开庭时由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统一指派书记员“驻庭”保障,结案时由法官助理将卷宗材料移送诉讼辅助事务中心归档。三是健全完善岗位履职指引。针对审判团队改革需求,立足不同岗位间的协调配合,对原有岗位职责规范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审判团负责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内勤五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范围,明晰权责边界,达到优势互补,增强团队协作和工作合力,促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顺畅。
三、权责明晰、科技助力,打造新型办案模式
上海二中院在加强团队建设,改革内设机构同时,升级信息设施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安全运行体系。依托信息化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分案、审案等环节深层次问题,形成适应团队改革要求的新型办案模式。一是探索“一分流、两随机”分案模式。案件在登记立案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后,根据繁简程度、涉外因素、案件审级等进行分流,在确定案件审判团队后随机确定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分案全程由电脑软件自动完成,遇有回避、重大疑难等规定情形需重新分案的,由庭长在工作平台上公开操作,实现全程留痕、有效追溯。二是强化“法官助理”团队办案模式。审判团队组建完成,法官助理配置到位,书记员从传统“跟人”转变为“驻庭”,原先“审书配合”模式(法官与书记员配合)转变为“法助协同”模式(法官与法官助理协同)。通过加强法官助理配置和书记员集中管理,推动办案模式从法官与书记员配合转变为法官与法官助理协同。法官专注于核心审判事务,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承担审查案件材料、办理程序性事项等辅助工作,并在法官授权下协助开展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调解和解等工作。三是应用新技术推进改革、辅助办案。深入推进诉讼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包括立案阶段纸质诉讼材料集中扫描、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移送,开庭前合议庭电子阅卷,庭审阶段电子示证、笔录音字转换、电子阅签,庭后起草文书“左看右写”、模板自动生成等一系列智能应用,提高办案效率。仅通过庭审记录音字转换一项,就把书记员庭审记录的工作效率从平均每人每月保障20个庭审提升到每人每月保障50个庭审。
四、放管结合、强化自律,健全团队管理方式
在推进审判团队改革、审判权力重心下沉的同时,上海二中院更加强和改进了对审执管理监督。一是院庭长履行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院庭长“权力责任清单”机制,明确院长9项、庭长14项岗位职责,规定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执法办案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强调院庭长要依法履行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办理检察建议、处理申诉信访等工作机制,宏观把控审判流程,审理进度、案件质效等情况。二是强化健全法官自主管理职能。成立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适法统一与立审执兼顾、业务学习培训、司法事务集约化管理、纪律检查与权益保障六个工作小组,同审判管理部门一道分析审判质效数据、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督促通报审理进度,健全审判瑕疵(案件质量一般差错)认定追究机制等工作。要求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除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外,还要为党组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三是完善岗位绩效考核管理。修订完善法官、法官助理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对审判团队整体、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的考核,各项职责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完善法官与法官助理联动考核,赋予法官对法官助理的奖惩建议权。运用案件权重系数,确定法官在担任审判长、承办法官、参审法官及配备不同数量辅助人员时的办案业绩指标。探索建立分类、分层、有针对性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主要审判业务部门团队法官根据完成办案任务的权重系数考核,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团队法官按结案率考核,速裁团队法官按办案数考核,院庭长根据审判岗位职责考核。
五、一岗双责、严管厚爱,构建新型党建机制
上海二中院坚持将党的建设与审判团队建设一体谋划、同步推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一是顺应团队建立新型党建组织形式。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原则,探索建立既有助于加强党组织建设力度,又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促进团队办案质效。实行庭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政治功能,加大党支部组织力工程建设力度,将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改革发展和执法办案的坚强战斗堡垒。团队负责人担任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既是审判团队业务负责人,也是党建思想教育的主要责任人,以此提升团队组织力和战斗力。二是在审判业务部门设置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干部由司法行政人员担任,在政治部和所在部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队伍管理、创先争优工作,做好本支部司法行政事务,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严管厚爱确保法官依法履职。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确保法官在法治轨道上秉公用权、依法履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专职党务干部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积极运用网上同步办案、审判过程全程留痕、审执监督预警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构筑司法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做好法官权益保障,支持保护干警依法行使职权,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每年推出关爱干警十件实事工程,真诚提供贴心满意服务,减少干警履职尽责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