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学校校长行骗 男子获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05-08 09:04:47
 

    中国法院网讯 (孙子渌)   冒充校长专挑陌生人套近乎,并向受害人“借钱”,事后却人间蒸发。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曹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曹某虚构自身校长身份,故意向旁人搭讪,以受害人子女在某某学校上学等为由,和受害人套近乎。在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便以买菜、请客吃饭等为由,向其借钱应急。借款金额为200到2000不等,先后骗取10名被害人共计现金6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 骗取他人6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曹某在2008年因骗取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十日,存在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曹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曹某适用缓刑。

  如今,这样的诈骗“套路”已成为了诈骗犯“屡试不爽”的招数,受害人往往由于自身警惕性不高、防骗意识薄弱,而掉入诈骗者的“圈套”中。在此,提醒各位朋友,不管遇到何等身份的陌生人,一定秉承着不轻信、不透露的原则,保护好自身财物安全,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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