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男子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0-05-07 09:49:35
中国法院网讯 (喻沛智)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彭某因多次容留他人在家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2012年7月,彭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君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于2019年7月20日至8月30日,彭某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员杨某在家中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19年9月3日,彭某因涉嫌吸食毒品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并送往涉毒人员收治中心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彭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系毒品再犯,且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五年以内再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因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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