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福建浦城法院生态巡回审判进乡村
2020-04-30 15:37:47
中国法院网讯 (邱梦颖 徐帆丽) 春季气候干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为提高村民防火意识,4月28日上午,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永兴镇冠山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并当庭宣判,当地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伍某是冠山村村民,2019年11月5日,伍某在冠山村某山场砍伐可用于制作食用碱的木材,休息时在木材堆旁抽旱烟,因烟灰处理不当,不慎引燃附近茅草,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71亩,烧毁林木蓄积量176.8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0024元。
鉴于该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教育意义,且不少群众法治观念不强,防火意识淡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时有发生,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冠山村村部,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71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伍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浦城法院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寓教于审,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课,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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