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大管理”制度 全面高质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号角。“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是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的结晶,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构建和完善成熟、稳定并具有强大执行力的法院制度体系,是全面高质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压舱石和定盘星。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地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亦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是检验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贵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找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上,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执行管理、监督管理和队伍管理现代化,夯实四大管理的制度基础,全面高质量推进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实施“司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首先离不开审判管理的现代化。近年来,贵州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审判管理工作规律,坚定不移夯实审判管理制度基础,切实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狠抓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审判质量管理。坚持以案件质量作为审判质量的生命线,修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案件质量。聚焦可能存在类案不类判、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被再审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类型,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促进实现公正司法。
强化审限专项治理,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贵州法院牢固树立“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的意识,专题研究部署审限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以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为目标,切实强化审限意识,开展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从源头上查堵审限审批监管漏洞,建立与年终绩效挂钩的审限考核机制,全力清理和预防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机统一。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开展司法公开重点指标专项治理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面高质量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将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新一轮司法公开中更加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促进“看得见的正义”实现。
聚焦审判权力运行,不断统一裁判尺度。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制定审判规范、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上的功能作用,建立审判委员会决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保障决议事项落实执行不打折、不延迟。规范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出台《关于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规定(试行)》,充分发挥专家法官专业特长和集体智慧,更好实现专业法官会议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其他重要司法事项中的集体研判“专家会诊”的作用。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加快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推广“院-审判庭-审判团队”管理模式,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突出问题,在“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配置基础上探索建立“1+N+N”审判组织模式,争取审判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省89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重组内设机构,推动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二、推进执行管理现代化,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进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执行管理的现代化。贵州法院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持之以恒夯实执行管理制度基础,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迅速抓实“五项规范”,持续打好执行攻坚“人民战争”。进一步规范委托律师调查、悬赏执行、拒执罪自诉、基层网格员执行协作、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项制度,发动律师、社会公众、申请执行人、网格员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深度参与执行攻坚“人民战争”,开展“五大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推进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涉黑恶等案件执行工作。
强力推进均衡结案,奋力推动案件执行取得实效。出台执行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办法,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完善执行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逐一编号、因案施策,对复杂疑难案件建立“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准确适用执行措施、信用惩戒措施和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不断优化执行质效、综合管理的各项指标,聚焦群众最关心的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狠下功夫,务求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强化执行联动措施,筑牢跨部门跨平台执行协作堡垒。持续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人社、民政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协作工作机制,逐步打通与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壁垒,继续加强与发改委合作,更好发挥“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作用,在更多行业、更大领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推送、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健全督查激励机制,推进执行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管理。健全执行工作督查制度,对全省法院超期、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实地指导督办,对确有困难的执行案件建立跨级研判处理机制,上下级法院合力化解。完善制度规定,将调解、裁判的可执行性纳入案件质效的考量因素,提升调解协议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建立健全执行案件自动履行裁判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三、推进监督管理现代化,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和裁判权威,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也离不开监督管理的现代化。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和价值追求,坚定不移夯实监督管理制度基础,努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深化审判监督改革。改革创新审判监督机构体系,省法院对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相关部门进行功能职能重构、分案方式调整和人员重组,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的监督纠错功能、指导规范功能、社会治理功能、监督衔接功能、责任评价功能、法定程序功能,最大限度释放审判监督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制度价值,引导审判监督与再审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健全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开展“四类案件”监督专项治理,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作用,新增对“四类案件”的标记、监管、审批等功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落实违法审判责任的暂行规定,健全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问责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支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构建协同高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政法体系。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出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对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作出具体规定。每季度制发寄送《法官正在干什么》专题手册,帮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
持续强化执纪监督。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深入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在全省法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开展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坚决整治请托说情和以案谋私等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四、推进队伍管理现代化,深入开展“四化”大练兵活动,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还离不开队伍管理的现代化。贵州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要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和“五个过硬”要求,坚定不移夯实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基础,促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牢牢把握政法工作“五个必须”,真正做到信念坚定、绝对忠诚、勇于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贵州法院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开展“四化”大练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建立完善三类人员培训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强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干警“五个能力”,不断增强全省法院队伍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能力,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
坚持把从严治党治院贯穿始终。贵州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和贵州省委巡视监督为契机,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涵养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梳理编制廉政风险清单,找准廉政风险点,完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坚持把选人用人摆在突出位置。贵州法院坚持强化干警实践历练、专业训练、基层磨炼,注重在攻坚克难和困难环境中培养干部。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树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导向,大力选拔任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表现积极突出的优秀干部,激励干警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汇聚审判人才队伍。
(作者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