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砸派出所 男子获刑一年
2020-04-29 08:4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韩唐琦
一男子在派出所办理更换身份证业务后,认为等待发证时间长而生愤懑,酒后竟打砸派出所自助警务服务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因自己身份证有效期满来到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海东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更换身份证。海东派出所经审核同意签发黄某申请更换的身份证,并告知其新的身份证需要二十个工作日后才能领取。
2019年12月14日凌晨5时许,黄某饮酒后,认为海东派出所未能及时帮其更换新身份证,遂心生不满。为发泄不满情绪,他驾驶电动车从其居所来到海东派出所,并持电动车防盗锁将派出所自助警务服务区门口左侧一扇钢化玻璃门砸碎,之后,驾驶电动车逃离现场回家。7时许,黄某为继续发泄不满情绪,再次驾驶电动车返回,又持电动车防盗锁砸碎警务服务区右侧另一扇钢化玻璃门,以及大厅内警e邮“多合一”自助办理终端机的显示屏。当晚22时许,被告人黄某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其作案用防盗锁也一并被收缴。
归案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在审理期间,其家属主动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可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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