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利铤而走险 夫妻二人贩毒双双获刑

2020-04-22 11:05:04
 

    中国法院网讯 (陈淑 彭利兵)   夫妻俩为谋利,铤而走险,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为赚“大钱”,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以来,罗某夫妻多次通过微信联系,以微信转账支付毒资的方式贩卖毒品。其中罗某贩卖毒品5次,共计23.66克;肖某贩卖毒品1次,共计0.41克。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规定,明知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是毒品,仍予以贩卖,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罗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5次,数量23.66克,依法应当判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肖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次,数量0.41克,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被告人的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罗某、肖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肖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罗某缴获的毒品数量虽然认定为贩卖毒品数量,但考虑其吸食部分,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罗某多次贩卖毒品,依法应从重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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