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使互联网与司法深度融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纷纷推行在线诉讼,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一时间,掌上立案、远程调解、隔空开庭、云端执行等线上司法服务风生水起。为使在线诉讼发挥实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笔者认为,在线诉讼应做到自愿、依法、有序。
尊重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既要查明事实,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线诉讼作为疫情期间人民法院力推的司法便民新举措之一,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当事人对这个新兴事物还有一个适应过程,现场感十足的传统诉讼仍唱主角,所以推行在线诉讼必须考虑当事人意愿,要以其同意为前提,尊重其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不应强制适用在线诉讼。为此,就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整合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资源,切实做到线上案件线上办理;提升在线诉讼服务水平,推动“一网通办”,实现“一次办结”;加大推广应用力度,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提高当事人接受度,让在线诉讼成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常态。
运行在法治轨道。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要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捍卫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应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表率。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传统诉讼的立案、调解、开庭、宣判、送达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诉讼活动必须严格照此进行。传统诉讼属于线下诉讼活动,在线诉讼属于线上诉讼活动,所以在线诉讼也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不得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相悖。为此,就要研究制定符合互联网司法规律的在线诉讼规则,统一程序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有法可依;加大科研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加强技术应用,打造网络安全环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工作全程留痕,主动公开案件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工作规范化。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线诉讼被称为“网上天平”,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不该忽视规则的建立和完善,以保诉讼严肃、规范、优质、高效。为此,就要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提供交费退费、鉴定保全、查案阅卷、申诉信访、举报投诉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在线诉讼全流程在线,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取司法信息、办理诉讼事项;探索电子文书样式,力求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文字规范,增强司法公信和权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线诉讼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遵礼仪、明纪律,积极引导诉讼各方依法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开展网络巡查,纠正整改不规范的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