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好友代购毒品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2020-04-13 09:40:51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 龚雪莲)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刘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4月16日16时许,刘甲应吸毒人员刘乙要求帮其购买毒品吸食,在收到刘乙微信转账的200元人民币后,刘甲通过微信联系涂某(另案处理)购买,并将钱款转给涂某,之后刘甲开车与刘乙在南昌县某学校门口与涂某见面,购得毒品麻古一粒和一小包冰毒,后刘甲与刘乙二人共同吸食该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甲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少量毒品用于吸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刘甲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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