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无惧疫情与千里 异地协同“云”执行

2020-04-06 14:56:44 | 来源: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转变以往线下“点到点”的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全国法院执行平台,与其他地区法院协同配合,有效处理处置即将查封到期的异地续封工作,形成防疫期间“云”执行的新格局。

    “云”执行高效无惧远

    疫情期间,由于一件涉外地不动产执行案查封期限将满,大连中院执行二处承办法官运用执行办案平台,第一时间与省院联系,请求省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大洼县人民法院异地委托法官沟通。

    经协调后,大连中院执行二处承办法官通过线上方式,将续封材料发送至大洼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并委托其代为大连中院到大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上述两件不动产、土地续封工作。

    从发起委托到执行续封,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大连中院巧用“云”执行,充分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云”执行顺畅无差错

    历时一个月,与6方沟通协调,大连中院执行法官成功对一上市公司股权完成续封。

    疫情期间,为防止因漏封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大连中院执行二庭承办法官通过“云”执行的方式,在辽宁高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太平洋证券、涉案上市公司等多方配合下,克服疫情险阻、上市公司退市、新三板落户及股转系统暂停受理等问题,无差错的完成了最为复杂的股权续封工作。

    2月17日承办法官因续封临届到期,报请省院紧急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系。

    辽宁高院以微信形式转发服务业务安排的通知

    上海法院回复本案因情况紧急,可办理异地委托事项。

    承办法官与上海法院电话沟通,请其协助将续封材料发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邮箱,进一步审核确认。

    与中国证券电话沟通,对方答复收到材料后一周内由公司工作人员与承办人联系,如材料符合将由工作人员直接办理,无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到现场办理。

    2月18日,中国证券回电,此上市公司已经退市。按照规定应在退市后45日后办理转至三板。具体情况可问询上市公司。

    承办法官联系此上市公司工作人员,说已委托深圳一公司办理,正在准备资料中,尚未进入三板。近期,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未正常上班,无法办理。

    至此,续封办理进入瓶颈。中国证券、新三板均无法办理,等到疫情过去上市公司在新三板落户时股权查封恐已到期。距离查封到期只剩下一个月,承办法官多方咨询、查找相关法律规定,想要找到解决之法。

    2月20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19年12月12日,终止在上交所上市,45日内在股转系统报送挂牌推荐文件,应在2020年1月31日向股转系统报送挂牌推荐文件,2020年2月14日前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鉴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春节假期延长及股转系统暂停现场业务受理,上市公司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延期提交挂牌推荐文件。

    承办法官多次电话咨询,得知:办理退市公司的查封,应该在退市企业已经在股转系统办理登记,才可以办理,现在因防疫,柜台不办理。

    3月10日,承办法官将续封材料送达上市公司及太平洋证券,告知太平洋证券等疫情过去可以办理新三板落户时将此续封材料交给三板管理公司。

    至此大连中院执行法官成功对该上市公司股权完成续封。

    疫情虽改变了办案方式,却改变不了执行干警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疫情阻碍了人们出行的脚步,却阻挡不了执行工作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防疫期间“云”执行,始终保持高昂斗志,不断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成绩。

    截至目前,大连中院执行局今年共立案562件,结案211件,接听咨询电话512人次,收到线上立案申请37件、邮寄立案申请58件,通过短信、微信、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联系当事人532人次,完成网络查控332次,完成线下查封102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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