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杰通过微信调解,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都表示满意,案件执结。
2018年5月18日,原告沈某与被告江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随后,便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大约半个月后,江某回了娘家。隔日,即拉走了个人全部财产,声言不再和沈某共同生活,并提出和其离婚。后经媒人和双方家长多次劝说,江某态度十分坚决,誓死不同意这桩婚事。眼看难以破镜重圆,无法和江某重续姻缘,沈某无奈将江某起诉到民权县法院。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几次邀请乡、村妇联同志及调解员做江某的思想工作,但都遭到拒绝。在调解无效后,2019年10月23日,该院依法做出判决:准许原告沈某与被告江某离婚;被告江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沈某端茶钱、见面礼、彩礼款、磕头礼共计6.6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江某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竟只身去了河北省唐山市某地打工。听到江某外出打工的消息,沈某像五雷轰顶,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江某离婚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三番五次联系被执行人江某,江某都以在外地务工工资低为借口,拒不谈返还彩礼事宜。说的多了,江某干脆挂断郑杰的电话。郑杰通过短信,再三向其发送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此基础上,郑杰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有关规定,郑杰遂将江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当地媒体上对其进行曝光。
3月15日,正在整理卷宗的郑杰突然接到江某打来的电话,希望郑杰进行调解,尽快结案。郑杰随即联系申请人沈某,得到沈某的支持。
之后,郑杰建立了微信群,将江某、沈某拉进群内,进行调解。微信中,“只要沈某放弃6000元,愿意当场结案。”江某这样说。沈某不同意,并在群内和江某发生争执。郑杰通过进一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沈某、江某都同意适当让步。最终,在郑杰的协调下,江某在群内向沈某转账6.4万元。对此结果,双方都非常满意,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