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部署,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各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为各级法院在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工作中表现出的“快”“严”“敏”点赞。
“快”体现的是永不缺位的担当作为。因为有疫情不等人的危机感,因为深知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是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的行动迅速而有力。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研究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问题,牵头出台“两高两部意见”;通过分批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审判指导,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定罪量刑尺度;各地法院采取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案情比较简单、明了的案件,实现了一批涉疫犯罪案件的“快立、快审、快判”。人民法院用“快”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彰显的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人民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把“严”彰显在及时办案,更彰显在严格依法办案。立足疫情防控总体态势,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对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坚持依法审判、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做到简化程序但不减损权利……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人民法院用“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敏”是问题意识和主动创新的厚积薄发。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快,防控工作任务重,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各地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有效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在确保合法、公正、效果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视频、短信等非接触方式完成文书送达、指定辩护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正是人民法院发现问题的敏锐、解决问题的敏捷和创新发展的厚积,为战时的薄发夯实了基础,也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十分信心,十分努力,才能有十分的成功。人民法院发扬斗争精神,切实肩负责任,始终做好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一定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