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销售防疫用品进行诈骗

浙江首例涉熔喷布诈骗案被告人获刑一年

2020-03-28 10:1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熔喷布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因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该案系浙江省首例涉及熔喷布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月下旬,经商的卢某准备购买一批熔喷布进行销售。因受疫情影响,作为口罩过滤环节的关键材料——熔喷布,市场需求激增,价格水涨船高,供不应求。在卢某四处打听寻找进货渠道的过程中,此前与其曾有生意合作的杭州人陈某谎称自己可以做这笔生意。陈某告知卢某,其朋友可以买到熔喷布,不过需先支付定金。

  2月28日,双方经过沟通约定以22万元一吨的价格进行交易,于支付定金后三四日内发货。当天下午,卢某先将2万元定金打入陈某账户。

  然而,到了约定交易时间,陈某却以朋友因涉嫌倒卖熔喷布被警方抓获,生意无法进行为由拒绝交付。在多次要求退还定金未果的情况下,3月10日陈某在绍兴柯桥被抓获。

  据陈某交代,他此前根本不知什么是熔喷布,通过网络搜索获悉熔喷布是生产口罩的必需品,只因了解疫情期间熔喷布的市场价格很高,而自身又背负债务,得知卢某正在寻找熔喷布的进货渠道,便向其实施了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成立,其在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应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又能退赔全部赃款并获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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