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抗“疫”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为防疫单位化解千万元合同纠纷
2020-03-27 17:29: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始终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积极为防疫一线医疗机构化解纠纷,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助力重大项目开展,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抗击疫情特殊时期的责任和担当。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再次成功化解一件涉及防疫医疗机构,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合同纠纷,为决胜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情简述:

  2017年10月16日,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汝州某医院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汝州某医院自愿将其所有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以9千万元转让给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该公司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医院回租该固定资产并收取租金,租金共分为10期支付。当日,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汝州某医院、汝州某投资公司签订一份《保证合同》,约定:该投资公司对汝州某医院《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义务。合同签订后,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依约支付了租赁物的转让价款。汝州某医院支付了第一至三期租金和第四期部分租金,剩余租金一直再未支付。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部分租金1500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等。

  审理情况:

  在本案审理之前,原告青岛某融资租赁公司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冻结汝州某医院、汝州某投资公司银行存款16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受迫于巨大的防疫压力,汝州某医院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并线上发送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通知,该医院是汝州市唯一定点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医院,承担汝州120万人口的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收入锐减,账户资金又处于冻结状态,致使大量的防护设备及药物无力购进,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调解过程:

  因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期,且本案涉及标的额巨大,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本案被告的特殊情况,合议庭成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后,立即着手调解工作。除电话调解之外,合议庭还针对本案建立了专案调解微信群,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调解、形成调解方案、商讨方案细节。历经八轮调解,双方逐步达成共识,并向法院递交了和解协议纸质文本。

  随后,合议庭组织线上“云审判”,对原被告双方和解协议中的十二条和解事项内容进行线上确认。在合议庭的积极努力下,双方最终在本案中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当天,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解除了对该医院银行账户的查封措施。

  此案的顺利调解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解了被告燃眉之急,确保了医疗设备正常使用,同时调解结案方式为医院节约了诉讼费用十八万余元,为战胜疫情贡献了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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