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法院在东江源头“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2020-03-23 15:02:33
中国法院网讯 (刘慧鹏) 3月20日上午,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珠江流域寻乌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鳙鱼、鲢鱼、鲤鱼鱼苗近2万尾。
寻乌水是寻乌县“母亲河”,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水源。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修复渔业种群结构、改善水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传递绿色环保和修复性生态理念。
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作为工作的重心,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机制、新办法。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并加大公益赔偿判罚力度。因此,对2019年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处罚的陈某宗、陈某林、曾某山等人,判处附带公益民事赔偿,分别责令其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于恢复其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截止目前,该院通过案件的审理和专项活动的开展,已实现投放鱼苗4万余尾。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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