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法院多项举措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2020-03-19 15:55:49
 

    中国法院网讯 (张平 于宗军)   福建省明溪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0.6%,境内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近年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守护侨乡绿水青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以来,明溪县法院创新成立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结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涉生态环境类案件24件,收缴违法所得、判处罚金等160万余元;制定出台《环境修复公益补偿机制实施意见》,设置修复公益保证金、补偿金专门账户,积极探索附条件缓刑模式,先后发出“护鸟令”“珍贵树木保护令”等6份,责令23名被告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签订修复协议11份,得到《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关注报道。

  同时,该院还与环保、林业、旅游等20余个部门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设立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条;此外,制作全市首部生态司法宣传专题片,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利用微信、抖音、巡回审判点等“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活动30余场,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把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严守生态保护的司法红线。”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白威如是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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