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2020-03-18 09:02: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迪力木拉提 刘运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3月17日向全区法院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开展“疫情防控与法治同行”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疫情防控中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推进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夺取战“疫”最后胜利。
为迎接今年4月“自治区第17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新疆高院党组通知要求全区法院以宪法为指引,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防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心阐释全国普法办汇编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引导辖区干部群众树立依法防控意识,自觉主动地履行防控义务与责任。
通知要求,全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各类犯罪的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精心梳理办案中显现出来的风险与隐患,深入开展据案阐法;加大对故意隐瞒个人疾病有关信息,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医疗用品违法行为惩处的曝光力度,依法保障疫情防控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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