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中院发挥审判优势做实“三下乡”
暨“法律进农家”集中示范活动
2015-02-09 11:1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红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罗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包括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28家州级部门和单位于2月3日来到石屏县坝心镇,开展红河州2014-2015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进农家”集中示范活动。活动开展中,红河中院充分将职能优势与活动主题相结合,牢固践行“三严三实”,矢志不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尊崇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带给群众,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选案下乡,做好巡回审判。针对当地农村盗窃案件多发的情况,红河中院积极与石屏县法院上下联动,在坝心镇老街村委会龙港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盗窃摩托车的刑事案件,并进行判后释法答疑。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以“现场直播”的方式让广大基层农村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庭审,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力求使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送法下乡,做好普法宣传。在当地赶集日设立法律宣传点,向赶集的群众普及讲解有关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方面法律知识,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涵盖《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等部门法的法制宣传资料1200余份。同时在宣传中,注重以通俗的话语讲解夫妻、父子、邻里和睦相处的方法和道理,弘扬传统美德,在循循善诱中引导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助力和谐新农村建设。

  关注民情,倾听百姓心声。走进田间地头、农户院落,与群众聊天谈心话家常,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收集涉法民情民意,让群众感受来自人民法院的亲切关怀。通过这些方法,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群众间的距离,为今后审判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提升办案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石,树立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

  做好农村法律宣传工作一直是红河州两级法院普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红河州两级法院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践行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责任担当,在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农村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全方位提升法律宣传效果的新举措、新机制。以石屏县法院为例,即于2014年在辖区各乡镇建立县乡两级法律服务联动平台,每季度指派干警深入各村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并为年老体弱、患病残疾、行动不便和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上门法律服务,实现覆盖到户、服务到人,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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