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中,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人性化执法,以司法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顺利执结一件标的为27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兼顾了金融机构和涉案企业双方的共同利益。
2017年6月29日,驻马店某纺织公司以缺少流动资金为由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2700万元,由当地某投资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该金融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2700万元。在贷款到期后,该纺织公司及连带保证人均未偿还该借款,金融机构为此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本案被告仍未依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该金融机构遂于2019年9月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新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依法冻结了本案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希望能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在账户冻结期间,因在当地有重大民生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施工建设,急需大笔流动资金,作为担保人的该投资公司向本院提出请求,并积极与申请人某银行进行沟通,希望从企业长远发展、当地重大招商引资和民生项目的推动上考虑,暂缓采取强制措施,并保证一定会抓紧偿还贷款。
在经济欠发达的小县城,考虑到这笔贷款的数额较大,既为了化解不良贷款的风险,同时也尽量兼顾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当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本案执行干警多次和本案各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依法配合双方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向。
近日,驻马店某纺织有限公司和担保人某投资公司向新蔡某金融机构依照协议主动偿还了该借款本金27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这个特殊的2020年,本案得以顺利执结,既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风险,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并助推了企业的经营运转,保障了当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服务了经济建设的大局,真正起到了人民法院依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本案的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