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疫情期间不放松 案款发还暖人心
2020-03-12 14:54: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钰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路小锋副局长接到一位当事人王某打来的电话,该当事人称其申请执行某保险公司一案,保险公司已将案款交至法院,因王某母亲病重急需用钱,王某请求法院尽快将案款发还给她。

  得知这一消息,路小锋立即找出该案卷宗,认真查阅,然而,该案案情并非像王某所述。2016年7月,王某之父与当事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之父死亡,李某受伤。经交通部门认定,王某之父与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该起事故经平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王某及家人各项损失三十二万余元,同时,王某及母亲、弟弟应在其父的遗产范围内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十一万余元。执行立案后,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至法院账户,然而王某及家人认为其父已死亡,不同意在赔偿款中扣除应给李某的案款。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李某向平谷法院提起确认遗产范围的诉讼,并确认王某家房产、果树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其父亲的遗产范围。此后,王某仍以农村房屋、果树不能拍卖折价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此次王某虽主动联系法官,却仍坚持要求将保险公司的所有赔偿款发放给她。查阅卷宗后,路小锋电话联系了王某,释法析理,且疫情期间,本无法接待当事人,因王某家人急需用钱,可以与发款部门沟通,争取尽快将案款发放。语重心长的劝说了半小时后,双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随后,双方当事人王某和李某来到执行局,路小锋指示法官助理孙钰、书记员王晶晶戴好口罩、手套,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会见双方当事人。两位干警找出与该案相关的判决书共五份,根据判决情况仔细核算应当发还给当事人的案款数目,积极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执行完毕。

  正值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却仍不放松,平谷法院执行二队干警利用线上查控、电话沟通等方式,无特殊情况不出门、不见面,精准办案,疫情开始至今,执行二队化解各类案件45件,执行到位案款156.6万余元,整理和归档卷宗445本。此后,执行二队干警将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方式、创新工作模式,保证执行工作不放松,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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