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想到,口罩能成为年货畅销中华大地。谁也都没想到,新冠病毒成了新年的主角。新年来临之际,也是中华儿女面临大考之时。在这场战“疫”面前,医护人员、乡镇干部、社区工作者、公安交警、志愿人员冲在一线,不畏疫情、不辞辛苦,扛起战“疫”的大旗,涌现了一批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和个人,让我们看到了华夏儿女在灾难面前的担当和勇气。然而,令人气愤的是,在大多数人都选择敬重、理解,配合支持防疫工作人员的情况下,仍有人选择亵渎、践踏,暴力抗拒执行甚至杀害防疫工作人员。
2020年2月6日,云南省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马建国,驾车行至一卡点时,不听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强行搬除路障,在工作人员用手机拍摄取证时,心生不满,掏出折叠刀先后朝工作人员连续捅刺,造成2名工作人员死亡。3月1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月1日新华网报道)
从案发到审结,该案历时25天,凸显了防疫时期政法机关打击扰乱防控秩序犯罪行为的决心,迅速回应社会关切。死刑判决,彰显法律维护防疫秩序的决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理应付出代价。扰乱防控秩序,无视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理应付出惨痛代价。死刑,意料之中,情理之中。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审判机关作出严肃判决时,我们除了起身鼓掌,还应反思、理解、支持一线防疫工作。
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检查,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是社会责任的体现。疫情面前,人命关天,一线防疫工作人员挺身而出,为夺取战“疫”全面胜利赢得了先机。他们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他们放开了怀里的孩子,他们放下了对家乡的眷恋,他们还把自己的生命放在了死亡的赛场上,与新冠病毒作对抗。配合的前提是理解,只有抱有这种同理心,我们才能在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检查时心平气和。
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检查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
当雪崩来临之际,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幸好的是,在疫情来临之时,我们还有力所能及之事。管制交通道路、限制人员流动,这确实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但这也是防控疫情必须的手段,合法且合理。我们力所能及的是站上前、量体温、填表格,全力支持防疫工作,全力支持从严打击任何阻扰防疫工作的违法行为,共筑防疫统一战线!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