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及时发放工资款 解工人燃眉之急

2020-03-04 16:48:02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楼贝贝)   2月27日,申请执行人何伟(化名)收到了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发放的工资款。至此,何伟夫妻和另一位工友收到了全额工资,另外3位工人则收到了部分工资。

  2019年初,何伟和妻子与其他4名工友一起到永康法院起诉,要求永康某注塑厂老板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合计10万余元。2019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划扣了被执行人账户中仅有的5200元。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但始终没有找到被执行人。

  2019年10月,何伟接到了老家的电话,6岁的小女儿趁老人不注意爬上窗台玩耍,不小心碰倒了窗台上的农药瓶,农药瞬间泼洒在孩子的手上和头上。孩子被送到当地最大的医院,后来又因病情危急转到省城医院。妻子带着仅有的2万元存款赶回了老家,而何伟则在外面到处借钱。

  执行干警明白他的焦虑与急迫,辗转联系上被执行人的母亲和姐姐。

  “儿子做生意亏了,我们已经帮他还了很多,实在没什么能力,但欠工人的钱,我们会去努力的。”听到何伟女儿的不幸,被执行人母亲马上给何伟打了5000元。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情况,法院给予司法救助1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为了给孩子看病,何伟先后向别人借了9万多块钱,且后续还需要一笔复查费用。女儿出事后,夫妻俩忙着照顾没怎么工作,本想着过完年出来打工赚钱,却被疫情拦住了脚步。

  执行干警再次与被执行人母亲取得联系。没想到,老人通情达理:“再怎么说,工人们的日子总比我们难过。但我一下子也没那么多,只能尽可能解决。”她又借了一部分款项,汇到法院。

  部分工资款到位了,但如何发放却成了问题——到位的款项并不够支付所有工人的工资。

  “先给老何,他因女儿的事情比较困难的,先解决他的。”当执行干警将这一情况告诉工人们后,他们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

  当天,永康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与工人们再次核对收款账户后,将执行款发放给了他们。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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