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线上审理行政案件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中国法院网讯 (刘天翔) 2月27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一起环保行政处罚上诉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松江区生态局)局长金正斌、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局长莫桂兴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均通过互联网方式线上出庭应诉,该案由上海一中院行政庭庭长周峰担任审判长。这是该院首次尝试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审理行政案件。
由于受到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为减少人员集聚,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上海一中院积极联系被上诉人松江区生态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松江区政府),并征得上诉人某饲料公司的同意,尝试通过四地连线的方式,在“云间”开展对被诉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
2018年9月25日,松江区生态局向某饲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经对该公司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测试报告显示3个采样点臭气浓度均超过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规定限值,该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决定对某饲料公司处以罚款60万元。某饲料公司不服,向松江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松江区政府经审查后,于2019年1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松江区生态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某饲料公司仍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饲料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遂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法庭上,一场跨越空间限制的庭审有条不紊地开展。当事人席位上空无一人,大屏幕上显示着四地连线的实景图像,某饲料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委托律师全程参与,松江区生态局负责人、松江区政府委托代理人松江区司法局负责人分别应诉。审判人员通过显示器和连接线听取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当事人的论证和辩论通过数
据传输在法庭上呈现。整个庭审过程稳妥有序、进展顺利,该案将择日宣判。
为了应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作为传统“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尝试全新的审理方式。诉讼参与人密切配合、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等,不仅实现了“告官要见官”“出庭要出声”的目标,还能减少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近年来,上海一中院还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负责人出庭案件的数量、质量、层次和效果,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解决行政争议、规范执法行为的职能作用,促进涉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