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官职责 做好疫情防控

2020-02-27 08:35: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琰珂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斗争中,法官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法官要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保障员”“宣传员”“战斗员”,坚持法治思维,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司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勇于担当作为,践行法治信仰。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斗争中,法官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保障员”“宣传员”“战斗员”,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法治思维,提供法治保障。疫情当前,法官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治需求,坚持法治思维,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各类案件,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盼,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保障员”。新形势下,法官要积极参与、学习、使用、精通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庭审软件、诉讼服务一网通等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等一系列司法服务,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或企业缓、减、免诉讼费。这样既响应党中央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要求,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又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体现在司法为民服务中,帮助群众化解纠纷,共克时艰,共渡难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司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互联网上各类信息鱼目混珠。法官要提高自身修养,提高甄别信息真伪能力,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司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加强舆情引导和法律服务,引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听党话、跟党走,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宣传员”。法官要首先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时关注疫情最新播报,紧跟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在自己的朋友圈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自觉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团结群众,勠力同心打击谣言,使其无处藏身,为疫情防控尽职尽责。其次,通过各地的隐瞒病情致他人感染或隔离、非法侵占防疫援助物资等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群众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树立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理念。法官要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具体、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等法律、政策,做精、做细、做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释法说理工作。法官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结合本地涉疫情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宣传党纪国法、传递司法温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宣传法治理念。

  勇于担当作为,践行法治信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法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岗做好秩序疏导、排查隐患、危机干预、应急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不畏艰难,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前沿,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员”。面对疫情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中新问题新特点,及时研判工作中的短板,补短板、强弱项,以积极的心态、法律的视角,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提出富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举措,务实笃行,探索互联网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方式和方法,力争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法官应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大力培育群众中的“法律明白人”,发挥好其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整体法治水平,共同践行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