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卫滨区法院“云审理”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2020-02-24 15:32:22
中国法院网讯 (韦德涛 王魁子) 2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惠萍采用“三远一网”,半天开庭审理3件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顺涉嫌传销活动。公安人员查处其传销窝点并将刘某顺带走进一步处置。路上,同案人刘某兵等4人(均判刑)追上警车进行围攻。刘某顺直接参与攻击执法干警,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刘某顺趁机逃走,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承办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身处三地,在电子屏幕上“隔空对话”,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向被告人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均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审理,经过合议庭评议,卫滨区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顺有期徒刑7个月,刘某顺当庭表示认罪,服从判决不上诉。
该起妨害公务案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紧接着又“隔空”审理了陈某某非法拘禁一案,李某某容留、介绍卖淫一案。两起案件均当庭宣判,当事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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