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区法院网上开庭一起刑事犯罪案件
2020-02-13 11:19:51
 

    中国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穿落实2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精神,2月11日上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方式,对一起盗窃案件开庭并当庭进行宣判。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玉宝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靳长林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2019年8、9月份,被告人李某(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多个宠物店实施盗窃行为,先后盗窃名贵宠物4只据为己有,公诉机关指控其盗窃罪罪名成立。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某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李某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系精神病患者),且被盗宠物已被追回并退还相应被害人,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3000元。李某当庭认罪,不上诉。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解放区法院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保障功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在确保公正审判、符合保密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加快案件办理,完成卷宗流转、指定辩护、开庭审理、宣判送达等刑事诉讼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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