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业务中,刑附民诉讼始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方面,基层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必须秉持司法公正的原则,充分保障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面,如何让每场刑事审判取得最大最优的实际效果,更好的为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同样是一个值得每名刑事法官思考的问题。切实做好刑附民调解工作,无疑具有巨大的法律效能以及社会影响,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就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中刑附民诉讼的现实情况而言,繁杂和琐碎是一种常态,由于每起刑事案件的情况均有差异,参与刑事诉讼的各方及相关当事人或群众的法律素养与文化水平,乃至自身的思想和认识千差万别,在刑附民诉讼中当事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往往差距极大,要妥善调和双发矛盾,促使调解达成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一次成功的刑附民调解所带来的积极正面的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刑事被告人得到教育感化,原告人的损失获得了相应赔偿,法律的人性化得到了彰显.....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刑附民调解工作,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和方法,为推进刑事审判事业不断进步和发展释放了巨大的动能与力量。
在刑附民调解中应当树立全局意识。对于刑附民调解工作的精髓与内涵,可能在刑事法官或法院干警中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观点,但要真正做好刑附民调解工作,必须牢固的树立全局意识:即刑附民调解是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服务的,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贵溪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乐良成对刑附民工作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专门主持制定了《刑附民调解工作手册》,以自身高超的审判水平与工作经验为基础,倾注了大量心血编辑完成了这部手册,对刑附民工作中应当坚持的方针和原则、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各种不同情况的应对处理、工作中的技巧和要点、突发事件的化解和处置等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范,刑事审判部门人手一本。乐良成同志曾多次教导刑事法官:“我们作为刑事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的前提下,竭尽全力做好刑附民调解工作,为有效降低再犯罪率,化解矛盾纠纷,净化社会风气,宣传法律知识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次成功的刑附民调解能够发挥的作用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刑事审判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次刑附民调解工作!”,在乐良成同志亲力亲为的带动下,贵溪法院刑附民调解的成功率和撤诉率一直处于前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附民调解中应当诠释法治精神。刑附民调解工作的难点往往在于当事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实际差距难以弥合,要保证刑附民调解工作的质量绝非易事,但贵溪法院刑庭庭长蒋孟俊同志选择带领刑事审判团队迎难而上,以诠释法治精神的思维开辟出了一条刑附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径:从接手案件开始,每名刑事法官都必须对案件高度负责,仔细了解案情,耐心细致的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认真核查刑附民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必要时开展相应的走访和调查工作,做好当事双方的教育引导与劝说沟通工作,尽全力平息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对当事人或群众的赔偿请求在法律标准内予以裁定,对没有法律依据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根据刑事被告人家庭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商谈,在严格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充分诠释法治精神。作为一名任职多年的资深法官,蒋孟俊同志曾在多个不同审判岗位上任职,丰富的履历以及审判经验让他对刑附民调解工作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刑附民调解中,各方都有提出诉求的权利,但我们必须基于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合理合法的确定赔偿金额,对于原告人一定要做好解释和劝说工作,对双方矛盾意见较大的要分开进行沟通,教育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努力促使调解达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彰显法治精神是我们每名刑事法官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蒋孟俊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高度负责,高度敬业的态度对待手中的每一起刑附民案件,带领刑庭干警牺牲休息时间开展调查、走访、劝解、协调等工作。贵溪法院刑庭干警吃苦耐劳和踏实肯干的作风感染了许多人,当事人和群众,代理人和律师、甚至是与案件本身无关的人员,在亲眼目睹了贵溪法院刑庭干警在刑附民调解工作中的实际行动后,无不交口称赞。诠释法治精神,已经成为了贵溪法院刑庭全体干警镌刻于心的忠实信条。
在刑附民调解中应当展现人文关怀。刑附民本身是当事人或群众对自身实际损失要求赔偿的法律途径,就实际结果而言当事双方没有赢家: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损害,财产受到了损失,其遭遇令人同情,而作为被告人而言,失去了人身自由,面临着法律制裁,同样身陷囹圄。因此在刑附民调解中,应当展现出法律的人文关怀,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与负担,安抚当事双方的情绪,保障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贵溪法院刑庭员额法官项艳、李进,黄小辉,法官助理朱桂玲、书记员张松、何甜、夏炎等成员在刑附民调解工作中将展现人文关怀作为核心理念,让温暖与关怀贯穿与刑附民调解之中:在案件审理前,承办法官及刑庭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家庭进行走访,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情况有详细了解,同时对双方宣讲法律知识,介绍刑附民诉讼程序,告知被告人如刑附民调解达成可从轻处理,告知原告人法律支持和不予支持的赔偿范围及相应标准,在庭审前尽量将前期工作一次性完成;在庭审过程中依据现有证据和实际情况组织当事双方当庭调解,尽最大努力在双方代理人或律师及双方亲属的理解和配合下促成调解;如当事双方意见分歧过大难以一次调解到位的,在庭后继续组织双方进行商谈,讲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梳理争议焦点,妥善化解矛盾,力争在案件审结前完成刑附民调解工作。客观来说,在基层法院繁重的刑事审判压力下,要做好刑附民调解工作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内的整个刑事审判部门的高效配合,更需要拿出巨大的体力和精力,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程序相同的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艰辛和繁琐中,法律的人文关怀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得到了展现,每一场刑附民诉讼成为了普法讲法的生动课堂,每名诉讼参与人发自内心的信仰法治,信仰法律,就是刑附民调解工作最大的成功!在贵溪法院刑庭每名干警的执着和奔忙中,贵溪法院刑附民调解工作的成效正一年一个台阶的坚实推进,共和国神圣而鲜艳的法徽在每名法院干警的胸前熠熠生辉!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