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依法对王成珂等14人涉恶案公开宣判

2020-02-24 15:28:03
 

    中国法院网讯 (程海卫)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放松。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别在被告人羁押地等处,公开宣判以王成珂、叶高昂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该犯罪集团主犯王成珂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对另一主犯叶高昂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获三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黄山市兆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公司成立至2019年4月被查获,逐步形成了以王成珂、叶高昂为首及李来狗、胡韦章、方勇飞、吴延学为主要成员,邱海云、王俊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喷字、断电、跟踪滋扰、暴力殴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

  方威、方勇飞等人于2017年9月经营“威信典当”进行高利放贷,期间邀集了吴延学、邱海云、王俊等一起帮忙要债。借款到期后,便采用威胁、喷字、放鞭炮、砸玻璃、跟踪滋扰、强拿硬要、暴力殴打等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逐步形成了以方威、方勇飞为首及吴延学、邱海云、方志钢、王俊为成员的威信典当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王成珂、叶高昂成立兆信担保公司后,没有开展经营范围内业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招募理财员公开宣传,以每月1.5%的利息、年化收益率18%的高收益,承诺按期还本付息,保证资金安全,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并将所吸金以每月3%的利息进行放贷。

  截止案发,兆信担保公司共吸投资客户720人,累计吸收资金四亿余元,未兑付金额四千多万元。其中被告人邱婷婷等四被告人作为兆信担保公司理财员,负责宣传、招揽客户,协助客户签订担保借款合同,使用个人账户为客户转账、支付利息、返还本金等,每月除领取基本工资外,还获取相应业绩提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成珂等人为索要债务,随意殴打、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为索要债务,非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居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成珂、叶高昂为兆信担保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方勇飞、方威为威信典当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该院予以采纳。根据该案各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况,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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