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相关犯罪行为 十方面措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02-24 08:37: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武新邦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防控职责、依法善意文明执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利益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吃透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大局职能;妥善处理相关行政纠纷,引导全社会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善意文明执行,促进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正常运行。

  《意见》明确,要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各类犯罪行为,要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对各级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采取的防控措施进行审查时,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坚持权利保障救济和行政权应急行使并重。《意见》还对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提出了三点要求以及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十个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优先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处理当事人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积极推广网上开庭、远程视频接待、网络查控,把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融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让程序正义不因疫情而阻断、诉讼权利不因疫情而减损。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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