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哄抬物价 倡导诚信经营
2020-02-12 09:28: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也玫
 

  报载,海南省文昌市最大的直营连锁药店:海南一九堂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及其28家分店,在进货成本无变化前提下,借疫情大幅提高各类口罩销售价格,提价幅度最高达433%,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采取销售不入账,篡改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逃避监管,经立案调查面临300万元顶格处罚。

  哄抬物价被顶格处罚,是为了从重从严打击“疫情财”的不法商家,确保特殊时期市场物价的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的环境。因而,对坐地起价,牟取暴利,哄抬物价者,必须露头就打。

  发“疫情财”,就是趁“难”打劫,既不道德,也涉嫌违法。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属于经营者的不当价格行为,可以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进行查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见,疫情灾难不是“商机”,不能“财源广进”;否则,把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的“经”给念歪了。

  笔者认为,除了从重从严打击发“疫情财”者以外,还要从源头抓起,多管齐下,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加大宣传与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特别是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做诚信公民、守法公民。另一方面,不妨推行“挂红牌”制度,对于长期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商家一律挂上“红牌”,引导消费者前去消费,从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与氛围,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