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保障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检验我国法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更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检验我国法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来说,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更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因为只有依法防控,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才能让防控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力。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涉及到社会上的各个层面,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如此,当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广泛凝聚万众一心共战疫魔的人民伟力。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下,全国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紧急动员起来,全党全国上下同心,坚定信心,共同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形成了万众一心全民抗“疫”的强大合力和必胜信心。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现象。如此,更当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同时,还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往往是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的重要途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从国家和地方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了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来应对疫情。但也要看到,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应该以应对疫情为契机,补齐存在的短板不足。要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