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战场”,一种坚守丨法院“战疫”速览
记得一定要戴上口罩,回家记得消毒洗手,注意安全!”
“好,我知道了,你也是。”
这段对话来自一对夫妻,丈夫王奕杨是一名坚守在高速出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院干警,妻子孙丽娜是一名忙碌于重症一线岗位的“白衣天使”。
这对奋斗在抗疫一线的普通夫妻,在不同的“战场”,抱着同样必胜的信念,用行动诠释同样的坚守!
中央部署
1、李克强:1日,赴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考察时强调,加快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增加供应保障能力,是降低疫情感染患者死亡率、提高治愈率和做好防控工作的必要条件。要充分挖掘潜在产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争分夺秒增加生产,还要创造条件扩大产能。(央视新闻)
2、中央赴湖北指导组听取疫情防控情况汇报并赴孝感市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孙春兰指出,要高度重视医护人员感染现象,梳理查找漏洞,把潜在的感染风险点找出来,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安全。(央视新闻)
党组动态
1、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2月1日,内蒙古高院通过视频一对一巡察了各中院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中院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部署落实、党组织作用发挥、干警状况报备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1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法院要着力做好防控期审判执行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月1日,兵团法院党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兵团各级法院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月31日下午,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全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具体工作。
5、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31日下午,晋城中院通过企业微信召开在线视频会议,对节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防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广州法院防控工作措施。
7、江苏省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8、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1月31日下午,东方法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东方法院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防疫一线
1、湖北省黄冈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黄冈全市法院干警冲锋在前,深入防疫一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力开展排查工作,到户宣传防疫知识,积极劝导,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连日来,天津市法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前往所在辖区社区村镇,协助基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和宣传工作。
3、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廊坊中院成立了25人的第一批应急分队,有87名同志踊跃报名参战,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值勤、监测、排查、人员调査、隔离、维护秩序等应急管理工作。
4、四川省宜宾市两级法院:近日,宜宾两级法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动作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阻击战,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5、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达茂法院积极配合政府、社区及相关部门落实防疫工作要求,组织干警在社区执行24小时值班制,并以入户及电话的形式对责任小区的300余住户进行了排查。
6、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法院干警积极配合乡镇、交警、医护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来路盘查、去向登记等工作,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守。当晚,群众为值班人员送来宵夜,也送来了温暖和感动。
7、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浉河区法院党员志愿者按区委组织部和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分赴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积极配合各社区工作,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开展卫生整治,落实消毒措施。
8、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面对疫情,新城法院干警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法治服务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各法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充分利用法院自媒体参与社会疫情防控宣传动员,推送权威信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对相关法律解读宣传。
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教育、引导、警示、震慑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重庆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发出《关于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知》。
3、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共同做好疫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网上平台诉讼服务工作,丽水中院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就办理平台及办理流程等问题进行梳理。
4、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为指导大家处理潜在纠纷,铜山法院通过自媒体平台对疫情期间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与讲解,为战“疫”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