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确保防疫企业正常生产
2020-02-09 14:35: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洁瑜
今天,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从六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涉疫案件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全面排查梳理在审涉企诉讼和执行案件,依法慎用和变更司法强制措施,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工作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双重”影响,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相关司法政策,多行“雪中送炭”的“暖企”之举,助力企业渡过难关。要重点关注相关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行业、房屋租赁市场、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商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吉林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互联网审判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全省法院的应用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线上”服务。要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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