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中院采取超常“暖企”措施

最大限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2020-02-09 11:16: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洁瑜 刘晓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困难,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积极采取超常“暖企”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1月25日,农历大年初一,按照国家统一调配,辽源市需紧急筹备5000套防护服火速支援武汉疫情防控一线。辽源市某消毒剂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东北三省唯一一家消毒剂储备基地,但该公司在前期因债务纠纷而引起的执行案件中,防护储备物资已被申请执行人强行运离。辽源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赶赴该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决定,全市两级法院坚决按照防控总体部署,“一切给疫情让路”,保证第一时间凑齐物资,保障武汉防控一线物资供应。两级法院上下联动,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将前期申请执行人运走的物资全部运回,于当天将5000套防护服及上万只口罩发往武汉疫情防控一线。

  在武汉疫情物资供应紧张的关键时刻,东辽县某制药厂具备防控物资生产能力,本应对防控物资供应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但因该厂涉执行案件,该厂厂房、设备、仓库等被相关法院采取查封措施,现无法进行生产。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辽源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调度全市法院执行局,要求在不解除查封措施的条件下,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该药厂能够第一时间恢复生产,保障防控物资的生产与供应。在两级法院的密切配合下,采取超常规措施,让该企业第一时间恢复了生产,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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