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法院“互联网法庭”敲响第一槌
2020-02-07 09:25:25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朱晓睿)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防止当事人聚集,2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打破固有办案模式,通过启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及时高效办案,收到了很好效果。
经过调试系统,2月6日下午四时,东昌府区法院民一庭周爱军、席守田两位法官借助“互联网法庭”,连线双方当事人开庭。据了解,这两起案件均为劳动争议案件。第一起案件为某小学诉张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某小学不服聊城市东昌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所涉裁决属于终局裁决,原告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裁决,故该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另一起案件为某管理处与宋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某管理处不服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庭审至当晚七时,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
这两起案件是该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的第一次突破和尝试。“‘互联网法庭’是我院信息化建设的一大成果,不仅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了新途径。”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英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法庭系统,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图为该院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案的场景。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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