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越15年的积案中感悟执行大变革
2019-12-24 14:16: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曾超平
 

我于2015年考录分宜县法院工作后,就一直在执行岗位工作,今年已经是第5个年头了。期间,恰逢全国法院组织开展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又碰上了执行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使得自己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从内勤、书记员到执行员、业务骨干的蜕变。其中,一起跨越15年的执行积案,让自己感触颇深。

2019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我在办案中心接待了一位朴实的大姐,原来她是一起15年前的抚养费执行案件而来的。当年,她的前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其离婚。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小孩由其直接抚养,其前夫一次性给付抚养费3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其前夫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其曾申请过强制执行。但在当时的2004年,别说是法院,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建设都刚开始起步,在执行办案过程中,只能靠法官勤快点在线下用双腿多跑,要花费大量时间摸排线索。而其前夫为逃避抚养义务而躲了起来,曾经承办此案同事跑遍了辖区内的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机构,多次上门均未果。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名下查无财产,受制于当年的执行手段,当时该案只能终结执行。

时间一晃,十几年就这么过去了。在听闻现在法院可以在网上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大姐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法院,希望能够重新启动该案的强制执行程序,为其已经成年的子女追回早应获得的权益。

听罢大姐的叙述,我感同深受。在结合简要案情和已知的财产线索,我帮大姐办理好了恢复执行程序,并运用办公电脑全国“总对总”网络平台进行查询。在查明其前夫已在外地购置房产后,又随即借助最高法院建设的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委托房产所在地法院成功查封该房产并上门送达了执行(拍卖)裁定书。终于,其前夫在“杳无音信”多年后,得知法院要拍卖其房产时惶恐不已,并在再三权衡之下,主动联系上了我们,自行到院里配合执行调查,支付了涉案标的款及利息,使得这起跨越15年的积案,在恢复执行后得以迅速执结。

一件积案,从15年前的多方查找经年未果,到如今的“足不出户”迅速执结,是执行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缩影,更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一代代法律人智慧与汗水的结晶。

路漫漫其修远兮,改革发展成果来之不易,吾辈当自强,要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戮力同心,建功新时代!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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