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农民工那期盼的眼神

2019-12-18 14:31: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童曙明 徐守中
 

我在湖北英山法院工作了30多年,现在是一名执行局干警,每天面对的都是各种各样的案件当事人,和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打交道。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在大山里长大,与农民有着深厚朴实的情感,因而事事处处为农民着想,依法依规化解难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不久前,我接到原告段某某、柯某某与林某某债务纠纷执行案。在执行中,我查明被执行人林某某由于负债累累,导致家庭不和与妻子离婚,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符合中止执行情形。当我们正要决定中止执行时,10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来到英山法院执行局,哭诉着说:“徐法官,帮帮我们吧,这可是我孩子的读书钱啊”、“我老伴就盼着这些钱给她治病啊”、“我种田的种子钱就靠这钱呀”....原来,原告段某某、柯某某是这10个农民工的代表人,前年与被告林某某一道前往辽宁沈阳某公司建筑工地打工,林某某是承包建筑工程的包工头,这10个农民工为其打工;所欠下的这10个农民工的工资由于沈阳东北某分公司未向林某某支付款项,导致林某某无力支付农民工资。

我望着农民期盼的眼光,眼圈也湿了。次日我即向执行局局长请求到沈阳执行被告林某某东北某分公司的到期债权。我和同事直奔沈阳东北某分公司,顾不上旅途劳累,立即核对账务,查明该公司确实欠林某某工程款近30万元,但该公司以款未到帐为由,拒不协助付款。我和同事商量,就果断冻结了林某某享有的30万元到期债权中的25万元,并向该公司下达了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但是公司的代表人蔑视法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通知书既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到期债务,采取蛮拖的态度对抗执行。

由于湖北英山法院距辽宁沈阳甚远,沟通极不便利,时间慢慢过去了几个月,却无法顺利执行该案。成为我心里是一个未了结的账务,眼前总是浮现农民工期盼的眼神,心情无法平静。在后来的执行会上,我请求分管院长准予我再上东北赴沈阳执行。我在执行会上要求说:法律的尊严是靠法院来维护,农民工的血汗钱要靠人民法官来实现,强制执行是司法审判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权威和尊严便丧失,我们应再次赴沈阳,案子不执行决不收兵。

我的请求得到院党组批准。于是,我又带领执行人员再北上沈阳,执行债务人东北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以都市自傲,把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没有放在眼里,态度很冷漠。

我就依法律程序办事,送达强制执行裁定书。但该公司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连续两天,我和同事查询了东北的十几个银行储蓄所。由于异地办公,查询沟通困难,第三天案件执行仍无突破,同行的干警情绪有些低落。我还是不放弃,再查,第三天下午三点多钟,我在商业银行奉天支行查询信息获得一帐号有该公司存款91 万余元。我们依法立即采取了冻结存款的强制措施,该公司负责人再也没有了那神采飞扬的神情了,老实履行了义务。案件执结了,农民工的血汗钱讨回了,法律的尊严也实现了,我心里的一个账务也了结了。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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