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欺压百姓 三名涉恶被告人接受审判
中国法院网讯 (姜宏乔 周家亮) 11月27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杨军等三名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范某等两人开设赌场罪,分别到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杨军、张思远、郝世勇多次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天长市汊涧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杨军为首,张思远、郝士勇为成员的恶势力。
2014年7月,因向汊涧某石料加工场推销石料未果,杨军、张思远等人持刀、钢管等凶器到该石料场打砸、滋事。2016年3月,杨军因向被害人吴某借钱未果,用木制板凳殴打,致吴某头部受伤流血。同年6月,杨军酒后赌博,因借钱未果,与被害人陆某发生口角,纠集郝士勇等人连续两次殴打陆某。同年10月,杨军在当地“东临蒂国”商务中心无故殴打何某,致何某头部受伤流血。2017年4月,杨军、郝世勇到当地某饭店向被害人胡某索要赌债,因胡某提出数额不对,遭到杨军等人辱骂、威胁。2018年1月,杨军认为有人在“东临蒂国”商务中心开设赌场,影响了其赌场生意,遂纠集人至“东临蒂国”殴打李某等四名被害人,致不同程序受伤。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杨军、范伟峰在当地多次组织人员赌博,抽头渔利5000余元后,范伟峰退伙。杨军继续组织人员赌博,张思远、郝世勇负责维持赌场秩序,领取出场费,同时,在赌场上放贷,收取高额利息。被告人禹某将租赁的房屋二楼提供给参赌人员赌博,并参与抽头渔利。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杨军、张思远、郝世勇的刑事责任;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禹某、范某的刑事责任。
100多名社会群众及被告人亲属旁听,法庭秩序井然。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