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区法院审理一起涉恶案 3人受审
2019-11-21 09:56:22
中国法院网讯 (朱锋云) 11月20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阳某某、黄某某、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份期间,阳某某纠集被告人江某某、黄某某、王某某、“小陈”、“茄子”(均在逃)等人,形成一股恶势力,在郴州市北湖区三里田燕泉花园,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阳某某、黄某某、江某某单独或者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闹事等方式多次勒索多人现金7116元及香烟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紧凑有序,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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