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维护清朗安全网络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及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9-11-20 00:12:5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婧
 

  11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10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据孙福辉介绍,本次发布的《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分析了全国各级法院一审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刑事案件数据。《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地区,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网络犯罪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四成网络犯罪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四分之三的案件被告人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

  罗国良表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诈骗犯罪也是如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及相关的上下游犯罪,坚决净化网络空间。

  犯罪日益“产业化”,引发次生危害后果严重

  诈骗犯罪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但是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之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案件日益增多。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和被告人陈明慧等诈骗案,犯罪分子实施诈骗造成了被害人徐玉玉、蔡淑妍死亡或者自杀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极大。人民法院对两案的主犯陈文辉、陈明慧均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

  据介绍,在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团伙作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陈杰等诈骗案,该团伙成立合法公司,在公司名义掩护下组织上百人实施电信诈骗。该团伙成员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团伙内实行层级管理,甚至还有详细的业绩考核制度,案件规模大,社会危害大。罗国良表示,团伙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重点,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也是对此类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报告》显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大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是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的上游关联案件,正是由于杜天禹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非法获取当年考生个人信息,其中就包含被害人徐玉玉申请贫困生助学金的情况,这些个人信息向陈文辉出售后,陈文辉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为名拨打电话,才导致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后深信不疑,酿成悲剧。罗国良表示,人民法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犯罪分子取款等相关犯罪依法惩处,目的就在于要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铲除其周边犯罪产业链,做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犯罪手段演变快,微信、QQ成电信诈骗“重灾区”

  据公安部门统计,各种诈骗类型大概可分为48类共计300余种。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黄国良等诈骗案和被告人童敬侠等诈骗案,就是当前比较突出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案件,诈骗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大肆实施诈骗,甚至煽动群众以领取分红为由进京非法聚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本次发布的被告人朱涛等诈骗案是数年前以“推荐优质股票”为名收取会员费、培训费进行诈骗的变种,这种诈骗手法中的“网上平台”或APP实际上是一个网络投资诈骗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幌子实施诈骗。这几起案件均具有迷惑性、隐蔽性强,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特点,依法严厉打击此类案件体现出人民法院注重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本次发布的《报告》显示,微信已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已成为不法分子使用较为频繁的工具。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杨学巍诈骗案,此类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灰色产业,比如与微信相关的,但微信本身不具备甚至明确禁止的功能软件的开发,而这些功能大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打击此类诈骗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态度。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四个“不要”要做到

  本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一方面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另一方面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每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注重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关联犯罪,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电信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加强对这一类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提高办案水平、办案能力。

  在答记者问时,罗国良表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升保护个人隐私意识,身份证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要存在手机里,更不要给陌生人提供。他还建议做到四个“不要”: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

  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

  陈杰等9人诈骗案

  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

  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

  朱涛等人诈骗案

  邵庭雄诈骗案

  杨学巍诈骗案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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