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一案件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被处罚款5000元
中国法院网讯 (周云) 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罗某在今年2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归某、归某甲以罗某妻子和儿子的身份起诉至法院,经调查,该案件死者父母没有一并起诉,法官联系死者父母,并向其释明相应法律关系后,死者罗某父母作为案件共同原告参加到诉讼中。
庭审中,各方对以死者儿子身份起诉的归某甲身份关系,存在很大争议,特别是死者父母方坚称,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归某甲是死者儿子,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持。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该案件出现一份使案件明朗的新证据材料,归某一方主动联系法院,称找到了归某甲的《出生医学证明》,这份《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现,使得案件审理出现转机,归某甲的身份一下得到了有力证实。承办法官赶紧联系各方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但死者父母并不认可该《出生医学证明》,表示该证据存在疑点,而归某则坚称,该《出生医学证明》系合法取得,能证明归某甲系死者和归某的儿子,案件审理再度停滞。
为进一步核实该证据的真实性,承办法官几经周折。由于出具该《出生医学证明》时间太久远,且经网上查询《出生医学证明》的颁发机构已经变更,同时,颁发机构又不在本地等诸多困难,核对难度增大,几经波折后,终于找到颁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当地管理机构的电话,通过管理机构找到该医疗机构变更后的主体,终于找到了管理档案人员的电话,通过多次跟该工作人员沟通,医院方表示,并没有找到与该《出生医学证明》相应编号的存根,同时,找到了相近时期,相近编号的其它因填错后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经过比对,两份《出生医学证明》笔迹有所不同,证明上的印章也有区别。
根据了解的情况,法官判断归某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系虚假的可能性极大。为了进一步核实心中的疑惑,承办法官从当事人入手,多次跟归某代理人以及亲属联系,向其释明出示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最终,归某承认该《出生医学证明》系其家人向他人购买取得的虚假证据。
此案中归某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妨碍了案件的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通过此案,警示某些心存侥幸、试图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不管过程如何曲折,法官都将查清真相,依法作出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