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乡在网络开设赌场 涉案团伙领刑并处罚金

2019-11-21 10:07:40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安溪无业男子王某福见别人经营赌博网站很赚钱,便与老乡也干起了开设赌博网站的勾当,不料,发财梦没做成,自己却锒铛入狱。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华、吴某法、詹某强和王某福有期徒刑七个月和九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10月,王某福通过QQ认识了一个专门做网站博彩的人,并租用泰宁一居民楼作为开设网络博彩网站的地点。随后,王某福到该出租房里准备专门用于开设网络博彩网站的五台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等设备,并从上线得到名为“澳门金沙娱乐场”金沙赌场网站平台及虚拟账号、后台管理账号和许多个人QQ账号。上线给予王某福运作该网站底薪加赌场抽成,王某福接受上线委托并开始为上线代理该赌场网站,从事网上赌场业务。

  2017年11月初,王某福与詹某强、王某华、吴某法、杨某惠(已另案处理)合伙从事该赌场网站业务,王某福负责整个网站业务指导、吃住以及财物的管理,并答应发给詹某强等四人工资及赌场抽成。之后,他们五人均分得一台笔记本电脑,通过QQ拉好友,与QQ好友聊天,给好友发布在该平台赚钱的虚假消息等,引诱QQ好友在“澳门金沙娱乐场”网络平台上开户成为会员,叫会员进行现金充值,作为赌资筹码,进入“金沙赌场”参与赌博。

  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案发时,王某福等5人共组织赌博会员22人,总充值人民币33534.5元,进行赌博从中营利人民币7196.5元,其中王某华与杨某惠参与时段营利人民币5450.5元,案发时五人尚从营利中提现。

  经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福明知“澳门金沙娱乐场”网站是非法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召集被告人詹某强、吴某法、王某华和同案人杨某惠共同运作,吸引、利诱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参与赌博,共中王某福、吴某法、詹某强参与代理该网站赌博,营利数额达人民币7196.5元;王某华与杨某惠参与代理该网站赌博,营利数额达人民币5450.5元,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王某福有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王某福是组织指挥者;归案后,王某福、詹某强、吴某法、王某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福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詹某强、吴某法、王某华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线上、线下传统方式和网络赌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远离赌博,不要沉迷于网络,更不要参与网络违法活动,财富的获得是要通过辛勤劳作,“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发财梦,终究会破灭。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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