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组微信群抽头渔利九万 男子获刑三年二个月

2019-10-09 10:02:15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刘利荣)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樊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某与尹某、付某、程某(均已判决)于2018年9月1日至29日期间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某镇利用微信组建微信群,邀请赌博人员吴某、许某等百余人进群,将在斗牛软件中开设的虚拟房间链接发到微信群中,赌博人员点击链接后进入该虚拟房间内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每局抽取最大赢家百分之十的“斗子钱”,累计抽头渔利人民币九万余元。2019年4月20日,被告人樊某被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樊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樊某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法律规定相符,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樊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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