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
赌资金额共计为3.3亿元
2019-09-24 10:54:54
中国法院网讯 (武小雅) 2019年9月18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对钟某某、徐某某等17名被告人开设赌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此案是延边林区首例涉案金额过亿元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钟某某年仅30岁,四川省内江市人,因沉迷网络赌博,便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注册成立公司,依托“德友圈”软件,建立四个网络赌博俱乐部,形成以徐某某为主管,张某某等为客服组长,王某某等二十余人为客服,龚某等为下级代理的网络赌博工作室。他们利用电脑、手机,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组织参赌人员在俱乐部中赌博,形成了网络赌博的信息流、人员流和资金流,各被告人分工细化,各岗位、各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
经吉林中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涉案俱乐部总代入数高达60亿元,参赌人员的ID总数量为1.4万个,赌资金额共计为3.3亿元。赌资数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涉及区域之广,令人瞠目。
本案庭审历时2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十七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三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判处罚金500 000元至3390元不等。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随着微信及各种APP的普及,手机游戏逐渐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常见方式,正因如此,有不少人盯上了手机游戏,利用其作为赌博和敛财的工具,从事非法牟利活动。本案中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的新型赌博方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受时间、地点和人员的限制,但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满足赌博罪的条件,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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