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法院人民陪审员黄玉林乡间回访促和谐

2019-11-19 09:24: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涛
 

图为黄玉林(中)回访案件当事人

  2019年11月18日上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黄玉林驱车来到该市沙北某村回访案件当事人,倾听意见,答疑释惑,解开心结,化干戈为玉帛,使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案结事了,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黄玉林是安徽省界首市人,现任安徽省阜阳市国豪职业培训学校校长。他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建校办学,源源不断地为国家培养市场急需人才。今年5月份,黄玉林被安徽省界首市人大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他由一名教育工作者快速向“法官”角色转变。在案件陪审中,他忠于职守、不辱使命,敢于担当,不畏艰难、公道正派,案件陪审与案件调解并重,执着地坚守在社会大调解战线上,以调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区、保障百姓安宁为己任,采用发现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三前”工作法,做到重点预防、全力调解,将多起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他像一粒种子扎根群众之中,开花结果。他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深知群众大都认为“打官司、当被告”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一旦当了被告,矛盾极易激化,会出现“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因此,他认为,民间发生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宁事息人。一旦有案件让他陪审,在庭前,他邀请乡贤和当事人的族人、亲属参与诉前调解;在庭审中,他会配合主审法官找到矛盾纠纷症结,针对性开展调解,消除误解,平息怨怼;在庭后,他采取与当事人“拉家常”、案后“一次回访”方式,倾力修复双方关系,使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因此,掌握过硬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是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前提,更是对诉讼双方当事人负责的一种态度。黄玉林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走访有调解经验的老调解员,汲取传统的民调工作经验,并利用在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机会,向法院的法官请教调解疑难案件的经验,边调解、边学习民调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工作中,他积极对辖区居民群众的家庭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进行调解,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7月份,他了解到辖区一位耄耋老人李某因4个子女对其不尽赡养义务要到法院起诉子女。他坐不住了,前往老人家中和老人所在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实质矛盾。经过了解,其子女也不是真的不愿意赡养老人,是因为父子女间、兄弟姐妹间的家庭内部长期积攒的矛盾积怨较深而互相推诿、不尽孝道。凭借实务经验,黄玉林明白,赡养案件不难审理和判决,但如何执行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如果就案办案,没有调处案件背后的矛盾症结,很可能导致原告赢了官司输了亲情,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会愈发艰难。为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黄玉林配合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黄玉林向李某的子女释法明理,告知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子女未尽到赡养责任,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在黄玉林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某的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其4个子女按月轮流赡养老人。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丹心系百姓,倾情促和谐。”这是黄玉林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的真实写照。黄玉林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及时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将很多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和睦了家庭,和谐了社会。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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