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司法警察如何做好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刑事庭审保障

2019-11-08 10:17: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甘兆扬
 

  在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中,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的案件无疑需要高度重视和格外谨慎,因为被告人的特殊性与不稳定性,在此类案件的庭审保障中,司法警察必须与审判人员高效配合,紧密衔接,最大限度的确保刑事庭审活动的严肃性和安全性。

  从现实角度考量,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的安全隐患及风险远高于普通被告人,其一是此类人员大多患有精神疾病,其思想和行为难以预判和掌控,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极高;其二是对此类人员的言行的判断和定性较难,由于审判人员和司法警察均非医学专业人士,对此类人员的违规行为到底属于疾病发作还是故意假装难以分辨,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监管和控制;其三是此类人员的身心状态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押解、看管、庭审等过程中被告人一旦出现意外状况,司法警察缺乏专业化的处置手段,容易导致不良后果产生;最后则是司法警察队伍在应对此类庭审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在庭审保障的各个环节都亟待优化和改进,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历浅谈一些意见,仅供交流和探讨。

  一、加强安全防护,提高警戒水平。针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身心特点,在庭审保障中司法警察无疑需要大幅度加强安全防护并进一步提高警戒水平,在配齐单警装备的同时,强化对头盔,防爆叉,防爆盾的配备和使用,以高于普通刑事庭审的装备水平应对此类庭审,在押解和看管过程中对被告人一律使用约束性戒具,警员个人携带催泪喷雾器及电警棍等制服性器材,确保一旦被告人发生意外情况第一时间得到稳控,严防被告人自伤自残以及做出其他过激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法院干警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刑事审判秩序,此外基于工作安全考虑,对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的案件可以考虑采用限制旁听人员人数,在庭审过程中不解除被告人的戒具,将被告人固定在专用座椅上进行庭审等方法,尽一切可能预防安全问题出现,以充足的警力,齐全的配备,严密的措施开展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二、制定周密预案,确保无缝对接。为了尽量掌握案件及被告人的情况以便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同时也为了保证庭审工作的流畅性,在警务保障中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并与刑事审判人员达成高度一致,一方面今年3月最高院下发了关于刑事押解在内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新规则,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形势已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学习以及适应新规则无疑需要司法警察队伍与法院其他部门更加密切的团结与协作,因此在严格遵行新规则的前提下,在充分进行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在庭审安保工作方面与刑事审判人员做到无缝对接,明确各方的分工与职责,在庭审活动中做到紧密配合和高效协作,进一步体现出新规则的精神及价值;另一方面司法警察部门制定的预案应详细而具体,对警力的安排,装备的配置,强制措施的使用等进行严格细致的规定,确保司法警察在庭审保障中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将务实高效的作风贯穿于庭审保障的全过程。

  三、引入专业力量,提升处置能力。对于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的管控而言,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庭审保障是必然趋势,医学专业人士的协助将显著提升庭审保障的安全性,同时也令被告人的监管变得更加专业和有效。在庭审或提押工作开始前,司法警察部门应当与医护人员进行细致的沟通和协调,由医护人员对被告人实施相应检查,告知司法警察被告人的健康状态和注意事项等,确保司法警察对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和身体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同时在庭审开始前对被告人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以稳定被告人的情绪,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于病情较为严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被告人采用在精神卫生机构或监管场所内开庭的方法保证工作安全;在押解,看管,庭审等环节中安排医护人员携带药品及器材全程陪同,在被告人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判明事态,指导司法警察进行处置,必要时由医护人员直接展开医学救治,全力保障被告人的人身安全及庭审安全,提升司法警察应急处突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注重经验积累,推动工作进步。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的刑事案件由于数量不多,在刑事审判中占比不高等原因,司法警察队伍长期以来的重视程度与投入水平均存在不足,与实际工作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经验的积累显得非常关键:首先司法警察队伍应以此类案件的庭审保障为机遇,锤炼警务工作能力,提升警务保障水平,从制定预案一直到庭审保障结束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闭合链条,包括与审判人员的互动,与医护人员的协同,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的处理上都要体现出专业和敬业;其次是组织全体司法警察举行相关训练和演练,并逐渐增加难度,提高演练的未知性和突然性,真正考验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用严苛的警务训练促使司法警察形成条件反射,在庭审保障中做出本能反应,以保证刑事庭审的绝对安全为生命线,以日常训练中的巨大付出筑牢警务安全防线;最后是注重经验的积累和传授,在司法警务工作中,每一条经验和教训都是无数司法警察流血流汗换来的,在限制行为能力被告人庭审中,好的做法和方式,经验与教训,总结和得失,在庭审保障中出现的各种意外及处置情况等等都是宝贵的教材,司法警察队伍在此类庭审保障中要善于分析和研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进行记录,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交流研讨或学术征文等活动,助力警务专业教材的编写和改进,为推动警务工作进步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