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膝盖压伤他人 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
2019-10-11 16:52:02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近六旬的被告人王某与邻居发生纷争用膝盖顶压他人,引来牢狱之灾。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家住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是多年的老邻居。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两家人不顾及邻里情分,为宅基地地界多次发生争执,积怨已久。2019年2月21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再一次为宅基地纠纷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用膝盖压伤与其年龄相仿的被害人李某胸部。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害人李某收到被告人王某5000元医药费和45000元赔偿款。对于被告人王某的道歉被害人李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某主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由民间矛盾所引发,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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