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10-05 09:04: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杜力 黄靖静
 

  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流水”近百万元,但却拖欠210000余元货款不偿还。法律不是儿戏,判决不是“空文”,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被执行人方主动履行,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告赵小某、赵俊某曾合伙开办养鸡场养鸡,养鸡厂当时未办理工商登记,但后来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者为赵俊某。赵小某、赵俊某等人从伦某处拉走豆柏等饲料,经结算,共拖欠伦某货款共计217007元。伦某将赵小某、赵俊某诉至滑县法院并胜诉。在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二被告均未履行法律义务,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滑县法院向二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二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因被执行人赵俊某无动于衷,执行法官专程前往赵俊某住所地长垣市,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调查养鸡场经营情况,同时多次向其讲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还款,赵俊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赵俊某名下的银行卡提起查询,发现其银行卡1月至9月间的银行流水1000000余元,张某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极其恶劣,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还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及法律权威。申请执行人向滑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任某的刑事责任。任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逮捕。

  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被执行人赵俊某的家人主动向法院履行义务,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20余万元,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