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家属耐心地释法明理做工作,促使其帮助被执行人还清了欠款,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原告吕某在被告麦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干活,经结算,麦某拖欠吕某劳务费2000余元未付,吕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麦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被告麦某限期支付原告吕某劳务费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麦某一直没有履行,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段成玉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麦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麦某却以自己在外地、工程款未结为由敷衍搪塞,一拖再拖,拒不履行。后其电话停机,失去联系。段成玉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麦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可供执行,考虑到标的款较少,干警决定尽快找到麦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在9月27日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麦某家中。麦某仍不在家,段成玉便与其家属沟通交流,宣讲法律知识,希望其提供麦某的联系方式,督促其主动履行,并告知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如果麦某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麦某经常在外承包工程,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坐不了高铁、住不了高级宾馆,生活处处受限,名誉受损,生意也将受到影响;如果被司法拘留,将给他的人生添上不光彩一笔,到头来还得还款,因为2000余元走到这一步,太不值啊,希望你权衡利弊,劝说麦某主动履行,千万别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经过段成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耐心劝说,被执行人麦某的家属终被感化,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总觉得执行法官高不可攀,看上去威严冷面,今天,通过你们对我的释法析理,我没想到你们会这么通情达理,还处处为我们考虑。麦某还欠人家多少钱,我这就替他还上。”段成玉告诉其数额后,麦某的家属当场立马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清了执行款,案件成功执结。